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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私了后的保险理赔问题

添加时间:2018年7月25日   来源: 东营交通事故律师  


      当事人私了后事故当事人所驾驶车辆属于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的,应持《协议书》,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到肇事人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。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后,免赔金额由肇事赔偿义务人承担,如果肇事赔偿义务人所驾车辆未上第三者责任险,或虽已投保单自愿放弃到保险公司索赔,当场达成赔款或修车协议的,应当在《协议书》中写明赔偿金额、给付日期或车流量修复日期,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。赔偿权利人受到赔款或车辆修复后,应当在各方当事人所持的《协议书》中签字。
      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,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,或对事故事实无争议,但对赔偿数额达不成协议的,赔偿权利人可持《协议书》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赔偿义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      通常交通事故私了后又到法院解决的主要有三种情况:1、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,仅就损害赔偿达不成协议;
      2、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;
      3、迟迟不履行协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