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营交通事故律师
 4006686166 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事故索赔
律师文集
律师文集

汽车出险理赔标准

添加时间:2014年10月9日   来源: 东营交通事故律师  


    汽车出险已经成了有车族们每天都可能遇到的问题,出了险的理赔标准是什么?可能大部分司机都不是很清楚,为此,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。

      1、医疗费:在公费医疗范围内,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,凭据支付。
      2、误工费: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,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,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,按照3倍计算;无固定收入的,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。
      3、住院伙食补助费:按照 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。
      4、护理费:伤者住院期间,护理人员有收入的,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;无收入的,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。
      5、残疾者生活补助费:根据伤残等级,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。自定残之月起,赔偿20年。
      6、残疾用品费: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,凭 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。
      7、丧葬费: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。
      8、死亡补偿费: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,补偿10年。对不满16周岁的,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;对70周岁以上的,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,最低均不少于5年。
      9、被抚养人生活费: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、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,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。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。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。
      10、交通费: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,凭据支付。
      11、住宿费: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,凭据支付。